互扇耳光无关“狼性文化”
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2-03 13:13:24

  近日一段小视频在网络热传,在视频画面中,多名年轻女子跪在台上互扇耳光,声响噼里啪啦,后面背板上还用大字写着“狼性团队”。据了解,这段视频是12月17日在江西南昌一家美容机构的14周年盛典上拍摄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个特意试的过程,不是说扇耳光”,目的是打造团队凝聚力。(《北京晨报》12月19日)

  美容机构追求的是美丽,为别人塑造美首先自己得美,一个丑陋的团队是不可能塑造出美来的。要员工跪地相互扇耳光,给人的第一感受是不爽,进而是残暴,最后是敬而远之,哪还有什么美可言?打造团队凝聚力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做大做强自己的产业,是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服务,从而获得丰裕的回报,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跪在台上互扇耳光这种活动不能称之为打造团队凝聚力,更不能称之为企业文化,而是一种对员工的歧视和蹂躏。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经营思想、管理模式、团队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同类企业的基本标志,是“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凝聚力”特有的使命。而打造团队凝聚力应该是从强化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开始,树立领导以身作则的权威,关心职工,爱护职工,为员工立言立利,营造和发挥1+12的效果。

  无论从法理上讲还是从人性上讲,老板和员工都是平等的,不能员工互殴而老板袖手旁观。如果说互扇耳光可以凝聚团队力量,那也应该先让员工扇老板的耳光开始才是。如果老板不愿意自甘挨打,那只能证明这种措施就是对员工的侮辱和惩罚,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歧视。

  别把暴力当文化,别把侮辱当创意,打造企业的凝聚力首先要学会尊重员工,爱护员工,员工只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尊重和敬重后方可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这才叫凝聚力。互扇耳光打散了凝聚力,也必将吓跑了员工,其结果必将成为一盘散沙,还谈什么凝聚力?看来这个美容店的老板有必要学学两个词,一是什么叫美,一是什么叫凝聚力。(胡子民)

  靠羞辱员工打造企业文化,是羞辱法律,是饮鸩止渴,最终形成的不是团队凝聚力,倒可能是离心力。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今年9月份,广东一中介公司员工因业绩不达标被罚挨个钻同事胯。今年4月份,因未完成业绩,丰县某影楼竟罚员工吃活虫、泼冷水。更早些时候,四川省南充市一家品牌瓷砖销售公司,多名身穿公司红色马甲的员工在阆中街头爬树。还有山西长治漳泽农商行以令人惊悚的打方式对员工做体罚式培训;某公司为激励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让他们当街下跪爬行;某公司采用让员工剃光头的方式励志……千万别说这是企业文化,这是企业黑化。

  著名华为公司向来以狼性文化著称,但它所取的是一种象征性意义,其内涵是一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勇于攻坚克难、精益求精,追求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企业文化的范畴,与羞辱文化不可同日而语。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起到约束、激励、凝聚和辐射的作用,有助于激发使命感、凝聚归属感及增强责任感。企业文化的载体是人,只有经过广大员工长期的积极参与和评价,并最终获得其认可与赞同,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行动,也才能够说是企业真正拥有的无形财富。

  相信那些侮辱大骂员工的企业,不但做不长,甚至老板会有牢狱之灾。因为依据《劳动法》第80条,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侮辱罪。希望受到侮辱殴打的员工也不要忍辱负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报警、起诉。(丁慎毅)

  按理说,训练“狼性团队”,应该是培养员工们团结互助的精神,缘何让员工之间互扇耳光呢?这种践踏人的尊严的所谓培训,被有些人称为是在打造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文化”,人们早已不陌生。逼迫员工喝厕所水、让员工裸奔、命令员工躺在大街上鼓掌并亲吻垃圾桶等,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不过需要追问的是,面对种种伤害员工尊严、侵犯员工人格的所谓培训,很少见到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护员工权利,也很少听说公司以及培训机构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更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员工对此听之任之,没有谁出来反抗或者干脆辞职走人?除了就业压力大、不愿丢掉饭碗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原因?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私人企业)民主管理缺失,老板说了算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公司连工会组织也没有,更没有为员工说话撑腰的部门,员工的饭碗攥在企业老板手里,老板一句话,就能让员工卷铺盖回家。如此语境之下,员工们只好对老板的各种奇葩决定听之任之。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距离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还很遥远。

  当然,员工也理应从自身找原因。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面对公司推出的侮辱人格的所谓培训,员工们为啥不团结起来集体说“不”?为啥不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倘若员工团结起来对付良知缺失的老板而不是将手掌伸向自己的同事,那么,各种侵害员工尊严的奇葩培训,或许就会多多少少被遏制。(曲征)

  “羞辱式管理”、“羞辱式激励”为何盛行?在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员工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经营者便有了任性而为的底气,激发员工的斗志不再满足于唱唱歌、跳跳舞、喊喊口号,而是妄图以“羞辱式管理”、“羞辱式激励”让员工“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奋进”。在给员工增压的同时,“羞辱式管理”、“羞辱式激励”还能考验员工能否放得下尊严,以此来检验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对企业决策的执行力。

  然而,奇葩管理与激励手段是对企业文化的玷污,甚至越过了法律界限,变成了对员工尊严的损伤、人格的侮辱。员工的人格得不到尊重,哪里还会有战斗力?对员工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还谈什么企业执行力?企业经营者心中只有业绩,没有员工尊严的企业文化很病态,是培育不出一个“狼性团队”的。当今社会,要提升员工忠诚度、执行力,首先要把员工看作是一个需要尊重、享有天赋人权的“自然人”,其次才是一个“企业人”。要想真正提升员工战斗力,就需要从尊重员工、理解员工、关心爱护员工、维护员工权益和发展等方面做起。

  一句话,让员工互扇耳光扇没了企业的人性,应被法律“扇耳光”。《劳动法》规定,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那些相关企业的相关责任人理当据此规定受到相应处罚,而非在媒体曝光后,仅靠舆论谴责一番,或被相关部门批评教育了事。同时也当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明确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侮辱体罚或变相侮辱体罚行为,以便于监管部门规范用人单位的类似行为。(何勇海)

  这种让员工在大庭广众之下相互殴打侮辱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反人性”行为。——王华

  激励员工需要更加多的人性化而不是“狼性化”。用心激励才是最好的激励。——杨军

  用简单的“管理”方法去驱动员工前进,这样做的后果只能使企业与员工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远。——柯进

  任由“狼性”“奴性”践踏压倒“人性”,势必不可能有助于“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进而确保相应的社会公平正义。——张贵峰

  规范劳动力市场,打击各类职场歧视行为,首先要依“法”发力,出台或者补充新的法律和法规,期待从严落实、从严惩处;其次要强化劳动力市场监察手段,加大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使各类职场歧视行为无处藏身。——禄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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