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通用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通用规范在列。
2019年1月28日,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规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已正式列入今年编制计划。本次征求意见稿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十余家科研院所、设计院及高校,针对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础要求,历时两年对国内外有关标准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梳理,形成了一部以节能目标为导向,覆盖全气候区、全建筑类型,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性的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规定、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系统模块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运行管理共7个章节和4个附录。提出了新建居住建筑的供暖和空调平均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0%,新建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平均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的节能目标,并给出了不同气候区建筑规划设计平均能耗指标水平。对既有建筑,提出了实施节约能源改造的判定条件。
欢迎各位业内专家对《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给予关注,多提建设性意见及建议,为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保护自然环境,共同完善这本事关建筑节能行业发展的规范。
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下载。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