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区交易中心除了做好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外,为了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还为非强制性招标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及项目业主自行组织类项目提供进场交易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三条、《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第二、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一定要进行招标:
在依法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的相关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2年,区交易中心印发《非强制性招标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规程(试行)》(青交中发〔2022〕8号),主动为以下三类项目提供交易买卖平台服务。
我区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我区国有企业单项金额达50万元的造价咨询、检测及其他非强制易服务项目。
2022年,区交易中心印发《业主自行组织类项目进场交易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青交中发〔2022〕5号),2023年对文件进行了修订,主动为以下项目提供交易买卖平台服务。
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集体组织自行组织实施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下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50万服务类项目。
民营企业、集体组织自行组织实施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项目;也可参照区交易中心印发的《非强制性招标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规程(试行)》(青中交发〔2022〕8号)规定执行。
一是前置服务,做好标前对接。积极对接沟通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围绕促开工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招投标流程及必须要格外注意事项;二是精细服务,提高招标效能。建立项目招标计划台账,专人提供场地预约、项目报件、招标信息发布、不见面开标、中标公示发布到中标通知书发放全过程服务。三是主动服务,提升交易质效。开标前1日主动对接项目联系人,告知需要注意的几点,同时,对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退付时限、评标结果公示时限等相关事项做提醒。同时对法定时限外环节问题全部做到即来即办,开通工作日、节假日“延时服务”,各方主体满意度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