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老年公寓会成为银发时代居住新选择吗?
来源:公共建筑    发布时间:2024-11-19 20:50:07

  服务型老年公寓是介于普通住宅和专业照护设施之间的多种建筑的统称,住房和养老服务灵活组合是其标志性特征;该类建筑的发展能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合适居住选择、降低平均生活成本,促进市场多元主体介入、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近年来该类型在国际上发展速度较快,呈现出城区化、小型化、服务能力强化等趋势。

  我国现阶段老年公寓建设面临术语混乱、标准缺失等问题,上述国际经验能够从定位、作用和趋势上帮助厘清老年公寓的概念,回应发展必要性和方向性问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科技导报 (ID:STReview),作者:周燕珉、郑远伟,原文标题:《银发时代居住新选择: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全球趋势及启发 科技导报》,题图来自:AI生成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5.4%,参照国际经验,现需全力发展服务型老年公寓。然而现阶段,我国对相关概念的认知仍然比较含混,是否发展、怎么样发展等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实践进展相对缓慢。本文结合国际发展形态趋势,通过辨析其概念和特征、归纳作用和影响、概括现状和趋势,以加深对服务型老年公寓的认知,回应建设必要性和方向性问题。

  尽管现阶段国际上的相关概念尚不统一,但已有研究中“住房-设施”的二元分类为界定服务型老年公寓提供了新视角。服务型老年公寓集中式布置、服务对象具有年龄针对性等特征又与普通住宅存在区别。

  借助普通住宅和专业照护设施,可对服务型老年公寓的概念进行界定:介于普通住宅和专业照护设施之间的专门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根据居住形式和服务能力差异能更加进一步被细分为多种子类型。以英国为例,服务型老年公寓介于普通住宅和专业照护设施(护理院)之间,包括活力老年社区、退休村、庇护住宅、额外照护住宅等多种类型(图1)。

  服务型老年公寓是具有养老服务能力的住房。服务型老年公寓通常只在建筑内配置部分服务,其余部分则需要借助外部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补充,也就是说其服务同时来自外部和内部。从实践情况看,不同的服务型老年公寓内部配置的服务内容差异很大,有研究依照内部服务的层级,将服务型老年公寓进一步划分为生活型、支持型和照料型等子类型(图2)。

  图3以日本常见的两类服务型老年公寓为例,展示了不同子类型的服务特征差异。

  在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地区,长期照护已经带来非常大的公共财政压力。很多老年人在缺乏足够的居住选择时会提前搬入照护设施,由此造成长期照护资源滥用,进一步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在这样的背景下,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老龄化”框架,服务型老年公寓可以充分的发挥环境的预防作用,加强老年人内在能力,促进老年人功能发挥,降低老年人对长期照护和卫生服务的依赖,从而替代专业照护设施。因此发展该类型也被视为减轻公共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老年人一生累积的大量财富使其成为消费市场的绝对主力。而在涉老产业中,以服务型老年公寓为代表的住房作为大宗商品,无论是租赁、购买还是置换,无疑都是拉动消费的重要推力。

  随着身体机能衰退、社会关系调整(比如丧偶),原有住宅的环境压力会持续不断的增加,逐步超出老年人的能力范围,干扰其正常老化的轨迹。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出现,为处于能力完好和中重度失能之间状态的老年人提供了更加合适的居住选择。

  此外,服务型老年公寓还为老年人发展社会关系创造了新的机会,社交带来的感官刺激不仅延缓了其身体机能的衰退速度,也减少了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

  除了居住环境适配带来的居住满意度提升,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统计数据还表明,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充分发展有助于降低老年人的平均生活成本。例如,搬入英国庇护住宅的老年人,在供暖、维修和水电费用方面,每年能节约5500~5800英镑的支出;美国Genworth机构统计后发现,搬到协助生活单元(ALUs)的老年人,每月平均照护成本不仅远低于入住专业照护设施,甚至低于住在原有住宅。

  国际经验表明,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开发需要政府和市场分工合作,一般在政策支持下由市场主导建设。

  从国际上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实际建设情况看,其开发主体非常多元。以日本附带服务型老年公寓为例(图4),这一建筑类型的开发主体法人类型既有营利性质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也有非营利性质的医疗法人、社会福祉法人和NPO法人;主营业务包括护理服务、医疗、不动产、建设投资等多个领域。

  美国市场上称自己为协助生活单元(ALUs)的项目,按照其空间特征和服务特色可以被进一步细分为健康照护式、住房式、酒店式、混合式等模式,不一样的项目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除了降低准入门槛,服务型老年公寓对市场的作用还体现在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服务型老年公寓位于成熟社区时,能够充分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作为“服务据点”与多种类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良好的共生关系。

  鉴于服务型老年公寓发展对政府、老年人和市场均能带来重要的非消极作用,该类型在国际上得到格外的重视,成为近年来建设速度最快的类型之一。

  在日本,自2000年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很多类型的服务型老年公寓获得长足发展,截至2018年年底总量已接近86万套,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2.4%。美国的情况和日本接近,最近20年的增速都要远大于专业护理床位。在英国,截至2021年年底总量接近75万套。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上服务型老年公寓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因为服务型老年公寓服务内容自由、体量灵活,所以不同项目的空间形态差异比较大,既有位于城区的小规模集合式住房,也有位于郊区的村庄式社区。而最新的国际研究表明,服务型老年公寓位置城区化、规模小型化的趋势近年来变得更明显。一方面,过去建设的位于郊区的大规模社区型项目开始暴露出非常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老年人也更希望继续生活在熟悉的社区。

  随着人口急速老化,怎么样应对高龄化带来的长期照护负担成为世界性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服务型老年公寓的服务能力持续强化,覆盖轻中度失能甚至是认知症人群的照护需求,也成为国际上的普遍趋势。

  英国选择逐渐完备服务型老年公寓的内部服务,公寓整合的内部服务不断富集。而澳大利亚等国家则更倾向于逐渐完备外部服务,澳大利亚将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Home and Community Care,HACC)分为基础包和一系列“升级包”,社区老年照料一揽子计划(CACP)在HACC基础包上扩充了病例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扩充服务(EACH)和居家养老认知症扩充服务(EACH-D)则在CACP基础上扩展了医疗服务以及认知症照料服务。

  相较于国际上服务型老年公寓蒸蒸日上的态势,我国的真实的情况不甚理想。术语混乱、标准缺失的现状,给老年公寓实践带来很多不利影响。我国老年公寓的实践进展比较缓慢,在监管越来越严格的当下,很多企业决定暂缓或停止老年公寓的开发;市场上已有的项目绝大多数位于郊区,建筑规模大、入住收费高,只能满足部分高收入自理老人的需求。

  1)在我国老年公寓不应该与老年人照料设施混为一谈,也不单单是一类房地产,无论是政策还是标准均有必要将其作为单独的建筑类型,尽快明确相关的建筑规范、服务和监管要求。

  2)从应对我国现阶段出现的政府保障负担过重、机构床位平均入住率不足、市场发挥力量有限等问题,加快发展服务型老年公寓可能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3)我国现阶段郊区化、大型化、社区化的发展势头需要得到控制,政府宜出台政策将老年公寓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推动城心型、社区型老年公寓项目的建设。



上一篇: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渑池县人才公寓装修项目-竞争性商量公告
推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