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公司!应往届均可!大专起报!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05:46:39

  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系上杭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一级企业,总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与上杭古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营模式(以下简称公司)。企业主要从事上杭县境内旅游景区开发与运营、文旅项目投资开发、红色教育培训、文旅活动策划、旅游服务产品开发销售、酒店管理等业务,旗下共有全资、参股及控股企业24家。现因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文旅公司及所属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1.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按照上杭县人社局2022年8月发布的《2022年秋季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办法进行审核认定;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按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认定;年龄要求以40周岁以下的,即按1981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认定。身份证为准,相关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此类推。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来进行,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二环北路2号帝豪大厦7楼)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公司党群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来审验。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条件以资格审核检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交公司党群人事部审验;

  3.对考生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公司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试办法进行招聘。01、02岗位考试(含笔试、面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101-103岗位考试由上杭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如果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报名人员按以下面试方式来进行招聘。

  2.代码101-103岗位的不进行笔试,按以下面试办法进行招聘。代码01、02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下同)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含3倍),不再进行笔试按以下面试办法进行招聘;如果相关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1)笔试后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若是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代码01、02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来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代码101-103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或技能。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要求笔试人员除外)、《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1)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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