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莆田市建市40周年,为进一步彰显莆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LOGO、吉祥物、市歌和建市40周年主题活动标识。
1.创作要求:符合莆田城市定位,体现莆田特征和气质,反映莆田独特的自然景观、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和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上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
3.格式要求: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10M以内。应征作品评选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源文件(ai、cdr等)。
4.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不超过400字),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须附带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5~6张为宜)。
1.创作要求:融合中国文化特色,能够反映莆田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吉祥物造型具象或抽象均可。每款作品应提供至少3种动作的形象展示。
2.适用范围: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有关纪念品、工艺品、印刷品及其他衍生品的开发,具有后期制作的延展性。
3.格式要求: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单张图片大小10M以内。应征作品评选入围后,须能提供源文件。
4.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不超过400字),同时须上传吉祥物正面、侧面和背面完整三视图。吉祥物应有对应的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正下方。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造型等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字(注:如应征方案中选,该中选应征方案中的吉祥物名称,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最终名称)。
1.创作要求:主题鲜明,体现莆田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言简意赅、清新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适合独唱、重唱、合唱等,歌词体裁不限;能够强化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3.格式要求:完整歌谱及制作完成的音乐作品。歌谱格式为PDF或JPG;歌曲格式为WAV或mp3,文件不小于3M。
1.创作要求:图形新锐、朝气、简洁、大方,突出展示莆田市文化元素,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宣传与传播;主题鲜明、真实生动、立意新颖、有感染力,多视角、多形式反映莆田建市40周年的主题,可挖掘深刻内涵。
2.适用范围: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方法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在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媒体活动中印制使用。
3.设计要求:作品应包括设计的具体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等内容。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电子版存储为源文件或者矢量图。
2023年9月,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等,最终评选出莆田城市形象LOGO、莆田城市吉祥物、莆田市歌、莆田建市40周年主题活动标识入围作品各3件,再从中产生采用作品1件,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一)莆田城市形象LOGO :采用作品奖励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0.5万元(以上各项奖金不累积,下同)。
(二)莆田城市吉祥物:采用作品奖励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0.5万元。
(三)莆田市歌:采用作品奖励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0.5万元。
(四)莆田建市40周年主题活动标识:采用作品奖励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0.5万元。
(注: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若为设计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一)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莆田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方式”。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提交的,请当面送至中国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2号楼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信封请写明“莆田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方式:(小黄)、(小彭)。
(二)应征者须提交《莆田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和《莆田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每提交一份设计的具体方案须同时提交报名表和著作权确认书各一份,且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同时署名。相关文件请扫描二维码下载。签名盖章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提交。
(三)应征设计的具体方案电子文件以JPG格式或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交,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在同一个文件夹里。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视为无效作品,不具备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评选资格。
(一)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民族宗教信仰和我们国家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四)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并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有权向行政主任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另外的地方使用该作品。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六)投稿即自动视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条款,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