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公寓、办公、商业、体育、医疗建筑等
《规定》比较清晰地规定了电瓶车在啥地方停放和充电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拒不改正”四个字。“正常的情况下,当执法人员初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时,会要求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并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上签字。如果复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改正,那么就会触发处罚机制。”
《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违反《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第十条提到,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规定》第三十七条提到,鼓励在高层居住小区内设置电瓶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瓶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别的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瓶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电瓶车火灾隐患治理非一日之功,也非单一部门的职责,需要各方通力合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