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深圳市修建规划规划规矩修订 玻璃幕墙不是想装就能装
来源:公共建筑    发布时间:2024-05-01 11:54:16

  修建是城市的脸面,跟着现行的《深圳市修建规划规矩》将于12月18日到期失效,深圳将怎么规划修建,为城市勾勒更美的风景线?昨日,市规划疆土委发布了《深圳市修建规划规矩(修订稿)》(以下简称《规矩》)。据了解,此次《规矩》专门着重促进公共空间规划规划,提高空间环境友好。

  市规划疆土委担任人在承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明,《规矩》保证公共空间的敞开度和运用有用性,促进项目规划中发明更多的公共空间,一是更精准地界说公共空间应面向一切市民或大众敞开的景象;二是扩展归于核增修建面积的公共空间的适用景象。《规矩》要求修建楼层(包含首层)内,按城市规划要求设置的24小时免费向大众一切市民敞开的城市公共通道,其间车行通道有用宽度不小于4m,净高不小于5m;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3.5m,梁底净高不小于3.6m。修建首层架空或其他楼层与城市公共通道连通的部分架空,作为24小时免费向大众一切市民敞开的公共空间,梁底净高不小于5.4m。

  此外,对写字楼周边居民投诉的光环境影响,《规矩》专门做出了规则:要求住所、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修建物与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连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选用玻璃幕墙。并提出对玻璃幕墙应选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0的玻璃;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边的修建物20m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墙,应选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记者李果通讯员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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