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公司发展的实施方案》《厦门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旅行社结汇奖励:厦门市的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旅行社分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的,以其银行结汇数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0.2元人民币。
《关于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公司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轮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始发港航线.对招徕旅客从厦门邮轮母港出境旅游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累计出境旅客人数给予补贴,标准如下:
2.对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运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邮轮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其中,单航次挂靠三个及以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对同一运营主体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每周至少运营一个航次,且连续运营满90天的,按自然年度总运营航次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
对使用或引进邮轮来厦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实际入境的邮轮旅客给予100元/人次补贴。
2.包船企业需提供租赁或包租邮轮合同、付款发票、对所分包旅行社有关补贴分配的承诺书;
3.邮轮公司自运营的始发港航次,切舱企业如申请招徕邮轮旅客补贴,需提供经邮轮公司认定的邮轮旅客明细证明;
4.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公司代为申请,须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委托书;
《关于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公司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促进国际航线发展扶持意见》
1.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以及外地旅行社在厦门设立的分社(分公司,不含营业部、服务网点)且连续运营一年以上的,承接境外(含地区,下同)游客在厦旅游,且乘坐国际航班(不含包机)由厦门口岸出(入)境的。
2.对于旅行社承接境外游客在厦旅游,承接人数每年超过100人(含)以上的,且在厦住宿2晚(含)以上的,给予旅行社人头奖励。乘坐洲际航线元/人次,乘坐亚洲航线%执行。单个旅行社年度该单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旅游企业,可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1.纳税人于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电子材料,或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旅游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针对疫情期间旅行社因组织境外旅游包机承担的空载损失,依据实际损失,给予30%的损失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对于我市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厦门设立的旅行社分社)组织境外游客来厦,在厦门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其银行结汇数据为依据,旅行社取得的外联创汇旅游收入,每结汇1美元,奖励0.5元人民币。
对于我市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来厦旅游,在厦门住宿两晚(含)以上,当年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20000人次的给予奖励,每团奖励金额最高为60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为20001—40000人次,自第2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6元/人;入厦游客接待总量超过40000人次的,自第40001人次开始每晚奖励10元/人。
符合条件申领的企业,点击这里可以进入厦门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无误后,由市保险中心直接将款项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在同一企业持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1.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做申报,系统受理审核后打印申请表和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后,携带申请材料至市、区人社部门(按税收缴交关系);
对雇佣外语导游的旅行社,疫情结束后外语导游人员继续在岗带团的,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旅行社发放用工奖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疫情结束后连续三个月在岗带团记录(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执业记录为准);
1.各银行机构制订细则,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备案并向企业公布;
对列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名单的小微旅游企业,在原有贷款基础上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市财政安排适当的贴息。
1.各银行机构制订细则,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备案并向企业公布;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小微企业,政府性担保公司应积极做好担保服务,担保费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的70%。
2020年3月5日前,由旅行社申请,对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已交纳保证金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3.退款办理完成后,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存款协议书和存款证实书邮寄至市文旅局。
3.重新签订的旅游服务的品质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款证实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1月、2月抄表决算的电费可延期到2020年2月28日前缴纳。
申请人向属地供电营业厅或片区客户经理提交申请,依据供电业务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也可向市水务集团、华润燃气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缓缴手续,即2020年2月、3月发生的自来水和燃气费统一在2020年4月30日前缴纳。
不断丰富线上培训内容,面向全行业免费开放,鼓励旅游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全方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疫情期间,发动旅游企业及旅游院校参加厦门旅游人才网()的线上招聘和应聘活动。疫情结束后,适时组织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缓解企业人才需求。
1.培训平台:旅游从业人员可登陆厦门旅游网络教育平台()、导游云课堂研修平台()。疫情期间,平台将免费上线门课程。旅游从业人员也能够最终靠微信关注“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导游云课堂”公众号隔日精选视频课程上线.招聘:疫情结束后,将积极组织专场旅游人才校企对接会,促进我市旅游业公司招聘,缓解企业人才需求。
组建“旅业法律援助团”,针对疫情期间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为旅游公司可以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我市旅游企业解决违约金、恶意拖欠、境外企业退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