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现定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组织并且开展以“海珠有礼 创意无限”为主题的“琶洲文创设计大赛”,由政府为企业搭台,助推文创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活动通过一场启动发布会、一个主题嘉年华、一系列“出圈”案例等,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传播,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热点,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高等院校学生(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参赛可以单位或团队名义参加,也可以个人名义参加,具体见【参赛要求】。
以下仅呈现征集作品赛道及类别大类,具体品类要求及设计的基本要求请于文末【参赛资料包附件】处查看。
(2)茶艺美学类:征集“天池单丛——有机茶”板块的形象设计的具体方案,包括主KV画面及茶罐外观设计。
1.出题方:广州三七文娱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塔文创开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PIN(徽章、胸针)文创类:围绕海珠区的自然、人文风景,结合三七互娱吉祥物“37洋葱头”,设计一套PIN,不少于3个;
(2)IP设计类:从“以水为魂、以果为基、以花为美、以鸟为灵”与“全年节庆日”两个主题中选择其一,围绕“海珠湿地”地标景点特色设计主题IP形象;
(3)景区文创类:围绕“广州塔旅游区”城市面貌,结合优秀岭南传统民俗、饮食、建筑、节庆等文化进行周边文创产品创作。
1.出题方:广州蜂群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远方好物)、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商会。
(1)VI设计类:围绕远方好物平台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业务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板块的形象设计的具体方案,包括形象标识(含LOGO+VI基础部分)及活动主KV;
(2)IP设计类:以“羊”作为形象,围绕“羊城”元素,设计具有创意和代表性的琶洲商会专属形象IP(含基础 vi 效果应用一套和一个IP形象周边纪念品)和IP形象表情包(不少于8个)。
2.征集内容:以海珠元素为设计主线,围绕出题方的特色元素(如IP、建筑外观、馆藏作品等),设计将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实用价值、生活场景和商业表现等有机结合的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及工艺产品等。
(一)需使用未对外公开且未被注册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犯权利的行为嫌疑的原创设计作品参赛。若在大赛任何阶段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剽窃等侵犯权利的行为,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颁发的所有奖金及相关权益,并要求侵权方赔偿因侵权行为给主办方及相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侵权方需承担因侵权行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主题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作品内容不包含任何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
(三)参赛作品需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相应数量的设计作品图片与文档,图片格式应为JPG、PNG或TIFF,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文档格式应为PDF、DOC或DOCX。要求画质清晰、能多角度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
(四)每件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3名,每个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若每件作品创作人员超过上述规定,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五)作品画面需露出举办方提供的相应资源包内的LOGO与图片素材,使用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LOGO应完整、清晰展示,不得进行变形、扭曲等有损其形象的修改;图片素材可根据设计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其核心元素与主题。应用限制范围仅限于本次参赛作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六)每件作品需提供文字说明。字数为300-500字,内容重点介绍创作理念、功能描述、客户的真实需求、市场分析、应用前景、制作流程与工艺等。
(七)参赛者不得在不同赛道或同一赛道不同类别提交相同或实质相似的作品参赛,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品的参赛资格。
(八)入围决赛后,参赛者需根据通知提交完整的作品实物打样参加决赛,实物打样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决赛结束后,若参赛者要求返还实物样品,应在决赛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主办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实物样品的返还,返还费用由参赛者承担。若参赛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主办方有权自行处置实物样品。
(三)参赛者需要在2025年3月1日前将参赛报名材料(大赛报名表、参赛作品图片/资料)打包压缩至文件夹,以“省份-参赛赛道-参赛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如:广东-商业赛道-熊猫文创类-张三)的方式命名上传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次大赛奖项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即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数量多于最终选取的获奖作品的总数量。
(二)若参赛作品入围,主办方将通过大赛指定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通知参赛者。参赛者应按照主办方要求,在通知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作品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用于展示。若因参赛者自身问题造成主办方无法联系上参赛者,或参赛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作品样品,视为参赛者主动放弃比赛荣誉与奖金。
(三)最终入选奖项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主办方独家所有,获奖通过一次性支付奖金的形式买断版权,永久使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发行、发售、成果展览、表演、摄制、信息网络传播、翻译、汇编、改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且不需支付报酬。
(四)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则视为投稿人同意主办方在活动进行期间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对外公开公布、展示以及评比等使用。
(五)出题方若有意就获奖作品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活动,均须与主办方就该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及商业合作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六)若获奖方与出题方拟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双方应另行签署商业合作的书面协议,详细的细节内容由获奖方与出题方另行商定。
(七)报名表、所有赛道创作需要使用或参考的设计图片素材及具体征集要求,在文末【参赛资料包附件】处下载。参赛者仅可将该素材用于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创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素材的知识产权归素材提供方所有,主办方已获得素材提供方的授权许可,允许参赛者在大赛范围内使用。若因参赛者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素材导致的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八)对于基于本次大赛提供的素材所创作的作品,创作者不得擅自将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否则将构成侵犯权利的行为,主办方及素材提供方有权依照法律来追究创作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主办方及素材提供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所有获奖作品可在大赛主办的文创嘉年华活动(2025年3月)进行展示。若获奖作品符合大赛合作方(广州塔及广州塔集团旗下文创店)的选品标准,有机会在大赛合作方开设的大赛专区进行展售。
(十)本次大赛所有奖金金额均为含税金额,获奖者应依照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相关税费。
(十一)涉及文字编辑、图片放置、页数分配、裁切及排版格式皆由主办方作决定并具有最终决定权。
(十二)为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进行,主办方有权对大赛规则进行解释和说明。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规定规则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