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福州新建高层住所底层商铺应有主动救活体系
来源:公共建筑    发布时间:2024-08-31 12:12:58

  记者28日从市城乡建设局得悉,为从源头上避免和削减底层商铺消防安全事故,标准防火设计标准,福州拟定了《福州市新建修建底层商铺防火设计辅导定见(试行)》(以下简称《定见》),将于7月1日起实施。按要求,新建高层住所修建底层商铺及新建多层住所修建底层商铺(层高大于3.8米(含)的),均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担任的人介绍,福州现有修建底层商铺首要分两类,一类是住所类修建底层商铺,如小商店、邮政所、理发店等;另一类是公共修建类底层商铺,如上部工作、底层作为小型经营场所的综合楼等。

  按《定见》要求,新建高层住所修建底层商铺、新建多层住所修建底层商铺(层高大于或等于3.8米)以及公共修建类底层商铺(层高大于或等于3.8米),均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与上述前两项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的底层商铺相连通,且归于同一防火分隔的其他用房,也应同时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记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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