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维稳、法治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党管武装等工作。领导本辖区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3.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对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指挥调度和管理考核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才工作。
6.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2.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组织公共服务。依权限履行教育和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险等方面职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
6.指导社区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推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446.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6.71万元,增长5.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需求增多。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1.91万元,占36.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1.99万元,占63.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7万元,占0.20%。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446.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6.71万元,增长5.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需求增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1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9.25万元,下降13.5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6.85万元,占68.25%;公共安全支出74.62万元,占1.8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0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08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87.52万元,占2.11%;节能环保支出15.61万元,占0.38%;城乡社区支出138.12万元,占3.34%;农林水支出396.93万元,占9.5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9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31.69万元,占3.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0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4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5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事务支出(款)其他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人员经费196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维护费增加、燃油费预存等。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4.4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预存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预存等。
2023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7.0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47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事务变多。
2023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办公。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经费、“双创”巩固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14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如不涉及,可根据实际修改表述)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项目以外的事务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以及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相关事项。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指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 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观音街道办事处下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本街道当年机构情况无变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村(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等行政工作。
负责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民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征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
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汛、防震减灾等工作。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司法调解、信访调处、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
做好街道财政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道市场监督、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观音街道2023年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机关工勤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人。
(一)收入情况。2023年部门总体收入114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81.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2.67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3年部门财政总体支出114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16万元;项目支出8499.40万元。
1.履职效能。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工作效率履职、预算执行效果上履职完成情况较好。
2.预算管理。2023年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较科学合理,减少了年终结余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8项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7.2%。
3.财务管理。单位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明确职责职权,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确保各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5.采购管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财股计划的合理性,结合实际需要和使用情况确定适宜的采购。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429.8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267.8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1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8个。
1.项目决策。单位预算项目依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对绩效目标的设置进行了细化量化,不够规范完整,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能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同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际的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大部分相符,在预算项目执行中,能及时做到项目调整,执行结果较好。
3.目标实现。本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良好,达到年初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上,保障全体机关职工待遇发放和各项人员支出,通过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工作开展。社会效益指标上,公共服务提升、社会福利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保障职工福利待遇,提升职工“幸福感”,推动机关长远发展。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4年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综合评分为86.14分(自评满分100分),绩效等级为较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目标,部门履职效果良好,成效显著,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预算管理的时间紧,任务重,对人员素质要求高,我街道没有设立专门负责处理绩效管理的部门,而是由财政所处理日常业务,对绩效管理的工作只能在探索中工作。各部门之间沟通不够。财政所与项目办之间缺乏沟通,导致信息滞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安排支付。
(三)改进建议。向区财政局等先进部门学习经验和做法,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绩效意识,明确绩效目标。逐步加强财务专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绩效评价环境,为下一步逐步全面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通力合作,做到信息通畅,使项目资金能够合规且及时支付。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